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施工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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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
施工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 ZY25- SH07- GC1546C)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 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0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施工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施工项目。
1.2采购人: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实施本工程顺应公司“十四五”智慧管网规划关于储气库智能化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旨在推动金坛储气库建成行业领先的智能盐穴储气库,进一步提升金坛储气库运行效益及调峰保供能力。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完成2023年以来新投产的JK6- 3等9座井场的自动化升级改造,增设电动执行机构。2)改造站内注采气平压流程,更换平压管线等。3)实现国调对金坛分输站分输流程的一级调控。4)将金坛储气库压缩机、三甘醇、空压机设备的MODBUS RTU协议改为更高效的MODBUS TCP/IP协议。5)乙供物资采购与管理、甲供物资的保管使用、各项手续(配合)办理、单体和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数字化移交、投产及保驾、配合(预)转资、工程保修以及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2.3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1$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响应项目响应。 $2$ 响应人须具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 响应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2.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或化工行业自动化类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widehat{\Delta})$ 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widehat{\theta})$ 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提供的电子证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提供一级建造师须打印电子证书并应有本人签字。评审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以上内容进行查验;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石油天然气或化工行业自动化类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作为项目(副)经理的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
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电子、自动化、系统集成等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5 17:00附件下载
1546C-二次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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