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京港线漯河境新建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国道107京港线漯河境新建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服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107京港线漯河境新建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段落位于漯河市境内,路线全长69.155公里(含驻马店境内1.684公里),漯河市境内67.471公里;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2.3采购范围:国道107京港线漯河境新建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采购。
2.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2.5 服务/交付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或者一级公路的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业务,须提供业绩合同;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专业:交通工程),或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桥梁)。
(3)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 1条高速公路或者一级公路的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及外观质量鉴定服务业务,须提供合同,所提供的合同中需显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若不显示,可另外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信用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应答人;
3.6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7 注册要求:已在平台注册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后,在左侧“公告”选取项目公告,点击报名参加。未在平台注册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此公告下方填写“参投登记表”后提交报名。报名资审通过后请及时办理CA证书,办理指南见平台下载专区,在进行上传应答文件时需使用CA证书进行认证。
3.8其他要求
3.8.1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存在合同或利益关系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
3.8.2应答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应答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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