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蓄能项目登高作业车采购
湖南
-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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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蓄能项目登高作业车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湖南汨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签订湖南汨罗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及输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登高作业车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汨罗蓄能电站输水发电工程项目位于汨罗市川山坪镇。本项目包含引水隧洞、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工程、地下厂房系统、施工支洞及封堵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建筑与装修工程以及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水电风、生产生活营地等临建设施。
2.2 采购范围: 采购登高作业车1台,最大工作高度22米,额定荷载≥300kg,驱动方式为电动,电池质保期5年及以上。
2.3 交货时间: 甲方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 湖南汨罗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2.5 质保期: 12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购销该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
(2)业绩要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销售的累计金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登高作业车销售合同)。
(3)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平台(网址:http://)注册并经审核合格,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4) 其他要求: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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