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石路面综合项目竣工决算咨询及编制服务询比采购
正在报名中
宁石路面综合项目部(项目名称)竣工决算咨询及编制工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宁石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项目业主)签订陕西省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项目路面、交安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 ),拟对该项目竣工决算咨询及编制的服务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应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服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线路全长50.954Km,全线采用设计时速每小时80公里、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本次招标主要为竣工决算咨询及编制服务。
2.2 建设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
2.3 应答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审计咨询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审计咨询报告。
2.4 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审计报告相关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
3.5 注册要求:已在平台注册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后,在左侧“公告”选取项目公告,点击报名参加。未在平台注册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此公告下方填写“参投登记表”后提交报名。报名资审通过后请及时办理CA证书,办理指南见平台下载专区,在进行上传应答文件时需使用CA证书进行认证。
3.6 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3.6.1 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3.6.2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3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4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