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港德庆港区回龙通用码头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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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港德庆港区回龙通用码头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ZSW-FW-04-DZSWCGZB-2025-00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德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德庆县德晟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广东省德庆县回龙镇,西江中游左岸。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拟建2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码头使用岸线长210.5m,设计年吞吐量800万吨,全部为干散货。并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等生产辅助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3)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4)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建设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包括水工施工和工艺施工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监理工作。
2.2招标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投标单位应对“大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新版的,专业须为交通运输工程),并持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过至少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2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工程,且无在岗项目。
注:(1)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体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须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投标人缴纳)。
3.2.2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安全监理工程师:具备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4试验检测工程师: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5土建监理工程师:具备土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6费控监理工程师:具备造价或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土建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投标人必须配备以上所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重复。
2、以上所列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岗位证书、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不含发布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以上人员要求职称的专业均以“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技术职称证书”未反映专业,则以“学历证”所示专业为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服务商黑名单或禁入期满后已解禁。
3.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独立承监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并且质量合格的内河2000吨级(或以上)或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的新建码头施工监理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以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3.6.3对于前述3.1款资质要求,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6.4 总监理工程师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3.6.5 联合体任意一方应满足前述3.3财务要求及3.4信誉要求及3.5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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