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路桥鄞州区JD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土石方工程
正在报名中
鄞州区JD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中未来社区建设发展(宁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签订鄞州区JD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现对该项目鄞州区JD04-05-16地块(商品房部分)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主要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地下室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外运处置(不含根植桩产生)。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地下室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外运处置(不含根植桩产生),以及为满足本分包工程而设置的临时排水、临时防护及设施、备用电源、环保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等全部工程内容。(工作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57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图纸中相关技术规范,符合设计标准、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 项。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 1 项,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注册要求:已在平台注册合格的工程分包商可直接登录后,在左侧“公告”选取项目公告,点击报名参加。未在平台注册合格的工程分包商,在此公告下方填写“参投登记表”后提交报名。报名资审通过后请及时办理CA证书,办理指南见平台下载专区,在进行上传采购文件时需使用CA证书进行认证。
3.6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1.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2.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4.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4.采购报名
4.1 有意参加应答,且已在平台注册合格者,请于 2025 年 12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报名。
4.2 报名要求:应答人报名时,请按本章第3节要求的资审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5.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前登录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6.应答人的递交
6.1 电子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请应答人于应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提交应答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竞标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6.2 纸质采购文件
不需要
需要,并按下述要求递交。
(1)纸质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电子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请应答人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采购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1 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投递时间为准)至采购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纸质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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